随着夏季来临,防蚊、驱蚊产品进入消费高峰期。近期,央视《财经调查》栏目曝光了多款以“天然安全”为噱头的驱蚊产品乱象,其中包括“植物叮叮喷雾”和“婴幼儿艾草防护喷雾”,分别涉及广州市百爱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优之纯(广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品牌。报道指出,部分企业未取得农药生产资质,将添加微毒级农药成分的产品包装为植物萃取喷雾,以化妆品备案逃避农药监管,刻意模糊化妆品与防蚊、驱蚊产品的属性边界,误导消费者使用,危害身体健康。

针对市面存在这些问题,6月8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消费提醒,明确指出“化妆品没有防蚊、驱蚊功效”,并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一、驱蚊产品不属于化妆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防蚊、驱蚊不属于化妆品功效范围,请消费者仔细甄别,避免错用滥用。
二、化妆品禁止虚假功效宣称
根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化妆品不能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防蚊、驱蚊作用,具备防蚊、驱蚊功效的产品需符合农药管理相关规定。
三、正确选购使用相关产品
防蚊、驱蚊产品与化妆品在安全标准、使用范围等方面存在区别,建议消费者选购和使用相关产品时,查看企业和产品资质,正确区分防蚊、驱蚊产品与化妆品。化妆品应重点查看标签是否包括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号或普通化妆品备案号以及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号;防蚊、驱蚊产品应重点查看标签是否包括农药登记证号、生产企业农药生产许可证号。警惕“纯植物”“纯天然”等绝对化、虚假化宣传。
南方+记者 李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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